“铃——”
嘹亮的上课铃响彻初秋的校园。
沈凌在卫生间又认真地照了照镜子。整齐的小分头和金丝边的细框眼镜把原本斯文的脸衬得更有专家风范,一身藏蓝色的休闲小西装简约得体。
他看着这副颇具迷惑性的打扮,满意地点了点头,面带微笑,往高二B班走去。
这是他和新同学见面的第一天。而他是个倒霉的新班主任。
这里是L市最好的高中,也是沈凌的母校。当年他在这所高中的文科班摸爬滚打了三年,立志珍爱生命远离数学,高考后,毅然决然报考了所有不用学数学的专业。后来,他去了H市的一所不错的大学学了文学,觉得日常略闲,就又修了一个英语学位。
这位双料学士在大四的时候被朋友忽悠去做了两年生意,每一笔都是糊涂账,最后生意没了,也算不清楚自己亏没亏,那时候才觉得数学原来那么重要。自那以后,缺失了数学之神眷顾的他就笃定自己不是做生意的料,想着还是踏踏实实地找一份正经工作比较好。
沈家爹妈就这么一个儿子,一直都宝贝得不得了,自从他毕业后,就隔三差五地暗示希望他回L市。他想,父母在,不远游。创业失败后也没什么远大志向了,干脆回老家,在父母的建议下,考进了这所高中当老师。
沈凌觉得自己是适合当老师的,以前上学时就很羡慕老师们在讲台上挥斥方遒,大学时也干过一段时间家教,风评不错。所以,他考上的时候还挺开心。
但倒霉就倒霉在,他带的不是新班级。这个班级原本年轻漂亮的班主任兼英语老师跟男朋友跑了,撂担子不干了。也不知道校领导怎么想的,可能觉得沈凌正好也是这个学校为数不多的年轻人,和之前那个班主任的风格应该比较接近,又刚好能教英语,于是把这个倒霉的班级丢给了他这个倒霉的新班主任。
听说这个班的学生和之前的班主任相处得很好,这突然一换,肯定要不适应。毕竟他们和之前的班主任已经很熟悉了,他这个新来的老师反而是个外来者,弱势一些的话,可能会被学生给欺负了。这班能带得好就行,要是没能带好,这口锅就背定了,之后指不定怎么被挤兑。
所以自从接到这个任务,沈凌一直都在努力做功课,希望能给这个班的学生一个好印象,拉近关系,以后也好管理些。
他带着和善的微笑走进教室,上了讲台,看着下面乌泱泱一堆的脑袋,突然腿软了一下。
虽然以前做过家教,但毕竟都是简单的一对一,两个人平和地坐在两对面,大眼瞪小眼,没什么好紧张的。但站在讲台上,沈凌才知道什么叫做高处不胜寒。下面四五十双眼睛齐齐瞪着他,吓得他一时大脑有些空白。
他一眼瞟下去,看见下面的学生各尽其能,有些在讲着悄悄话,有些低着头,一看就是在下边玩手机,还有些更过分,直接就趴着睡了。他突然有点感慨,看来以前上课在下边开小差的时候,真是老师不跟你计较。站得这么高,看得自然远,底下谁在干嘛根本逃不过讲台上的这双眼睛。
想到这一群乌泱泱的玩意儿和当年的自己一样,不过都是些熊孩子,沈凌突然觉得有了些底气。他咳嗽一声,清了嗓子打声招呼:“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新班主任,也是各位的英语老师,沈凌,沈老师。”接着转身,把自己的名字一笔一划地写在了黑板上,两个瘦金体,挺拔又劲瘦。?
就安静了这么一会儿,很快地,底下的学生又开始小拨小拨地窃窃私语。本来就是聒噪的年纪,聊得更是五花八门。有人在说这老师长得还好,可惜不是个女的;有人在说那字写得倒是好看,但太瘦了;有人在说这老师穿得挺特别,就是看着怎么那么那啥啥的。
比如倒数第二排的翟灏,忍不住捅了捅趴在最后一排的邵敬轩:“诶,你看看,这新老师怎么穿得这么撩sao。”
邵敬轩被他戳醒,抬头看了一眼,没什么兴趣,又趴下继续睡。
沈凌有些郁闷。难怪那些老前辈都说高中生不好带。这群小土包子一边在下边议论一边还不知道自己声音不小,不多不少都进了老师的耳朵。他在心里翻了翻白眼,脸上依旧面带微笑地对着下面的麻雀们说道:“好的,那么接下来,让我们来互相认识一下。请各位同学依次做个简短的自我介绍。那么,我们从这位同学开始!”沈凌伸出手掌,对第一排第一桌的同学示意。
麻雀们:“o(Д)o!”
沈凌满意地看着下面的学生停止了窃窃私语,开始愁眉苦脸地思考该如何自我介绍,毕竟谁都不想站起来丢脸。
后边的翟灏又赶紧捅了捅依旧睡着的邵敬轩:“诶,赶紧起来了,一会儿要自我介绍了!”
睡意正浓的邵敬轩抬起朦胧的睡眼,十分不耐烦地回道:“你他妈要再吵我,我就把你从楼上扔下去。”
被威胁的翟灏安静如鸡地回过头,认真地开始琢磨自己的自我介绍。
沈凌一开始没在意这个角落的动静。他一边认真地听着学生的自我介绍,一